推进农用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鼓励农村土地向新型经营主体流转。——王安顺
宅基地买卖的陷阱
在农村拥有一套住房,过着“悠然见南山”的诗画生活,正成为很多城里人的新梦想。然而,宅基地买卖存在的陷阱,他们却很少了解,一些人甚至为此付出代价。
去年岁末,在北京开饭馆的张蓓开着车,带着父母在京郊闲转,她打算向一些朋友学习,购买一处农村小院,全家归隐乡间。
在农村拥有一套住房,过着“悠然见南山”的诗画生活,正成为很多城里人的新梦想。然而,宅基地买卖存在的陷阱,他们却很少了解,一些人甚至为此付出代价。
时间倒退回2007年,也是寒冬时节,通州区宋庄“画家村”,因宅基地房屋买卖案件成为社会热点。
一个叫李玉兰的城镇居民,2002年花4.5万元购买了“画家村”的一处农家小院,但随着农村土地大幅增值,农民反悔,起诉要求收回房屋。
当年,农民讨房诉讼的案件,在“画家村”发生了13起。理由基本相同:购房者不是农民,所以双方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依据则是“城里人不许买农民房”的政策。
类似的案件,2011年前后在海淀、朝阳等地也屡见不鲜。当初农民卖房时白纸黑字写着“永不反悔”,然而当旧村腾退改造,面对巨大的利益时,卖房的农民纷纷“悔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