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8月7日,“万家购物”网络传销案件15名被告人接受法院审判。
图/文本报记者 陈东升 本报通讯员 李翔
8月7日,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法院对全国最大网络传销案———“万家购物”传销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应建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并处相应数额罚金。
“万家购物”网站所在的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由应建成等人于2010年5月组建。2010年7月起,“亿家公司”以“万家购物”等返利网站和“百业联盟”加盟店网络为平台,打着“满500返500”等幌子,以超高额返利诱使他人发展会员,并按等级计酬。
仅两年时间,万家购物从注册资本十余万元网络代购商发展到日交易额3亿元电子商务巨头。万家购物发展各级会员两百余万人,遍布全国31个省(区、市)的2300多个县(市),是目前已知全国最大的网络传销案件。是怎样的利益驱使着人们竞相参与,又是怎样的黑洞使其轰然倒塌?
天方夜谭的“零成本消费”
开业伊始,万家购物就在全国各地进行“消费=存钱=免费”、“满500返500”,“满1000返1000”等广告宣传,吸引大量人员加入万家购物,公司迅速发迹、膨胀。
按照广告承诺,人们通过万家购物网注册成为会员后,消费满500元就可以参加返利,以500元为一个分红权,满500返500、满1000返1000,以此类推。
每个分红权每天最多可返利1元(最高时返利3元),账户累计100元后可以申请取现,返利累计达到500元后退出,即实现了零成本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