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pm2.5监测城市范围,明年要实现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全面公开,2015年前争取实现市县“三公”公开……这是国务院日前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下的硬指标。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的牵头部门应于2013年年底前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督查。
公开内容:
行政审批信息、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信息、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环境保护信息、安全生产信息、价格和收费信息、征地拆迁信息、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等。
三公经费
>>公车要细化到购置费和运行费
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方面,着力推进“三公”经费公开,进一步细化公开中央部门“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增长的中央部门,要细化说明增长的原因。细化中央部门2014年预算编制,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购置费和运行费。
各省(区、市)政府要全面公开省本级“三公”经费,并指导督促省级以下政府加快“三公”经费公开步伐,争取2015年之前实现全国市、县级政府全面公开“三公”经费。
环境保护
>>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
重点推进空气质量、水质环境、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的公开。扩大公开细颗粒物(pm2.5)、臭氧等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信息的城市数量。在继续做好目前74个城市监测信息发布的基础上,新增116个城市公开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信息,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
安全生产
>>明年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
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方面,各级政府负责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其中,关于加强调查处理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重点推进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较大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和调查报告的公开比例。
2014年,要实现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全面公开。
征地拆迁
>>推行征地信息查询制度
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方面,一是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在依法依规做好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征地批准后征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基础上,重点推行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
二是进一步加强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在继续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在征收范围内公布,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工作,实行阳光征收。
食药安全
>>食药安全热点问题要公开
此外,要重点推进的政府信息公开还包括:
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着力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