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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理财“年化率10%” 有非法集资之嫌

时间:2013-10-22 09:10:47

    ■专家表示野路子公司理财广告不负责任:楼市有变产品无任何保护

    ■业内提醒此类项目有非法集资之嫌,投资风险极大可能“竹篮打水”

    “几乎每天信箱里都有理财产品的广告,年化收益率都在10%以上,胜过银行存款利率好几倍!这样的理财产品靠谱吗?”记者昨天接到读者来电,旋即进行了调查了解。

    记者看到多份类似的广告,都在显眼位置标出惊人收益率——“年化收益率10%”,甚至更高。从产品发行单位看,都写着“××金融信息公司”、“××金融服务公司”字样。记者打电话询问,中介解释说:“这个产品是投资房地产的,不是直接买房子,而是做房地产证券化……”

    信而富公司CEO王征宇博士表示,任何资产证券化都需要通过银监会和证监会规定的合法渠道。国家对资产证券化的态度是鼓励的,但需要经过监管程序。目前只有房地产行业可以产生较高收益;但正规的房地产基金要走信托通道,正式发行信托,有担保机构担保,然后通过银行等渠道发行。一些公司不是正规军,而号称自己是资产证券化,这是完全不负责任的做法。其设想是赌房地产继续上升,产生回报,这样才能实现承诺收益。但一旦房地产市场情况出现变化,此类产品将得不到任何保护。

    据王征宇分析,目前合法的借贷只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贷,因为《民法通则》中只规定了个人对个人的借钱行为是合法的。企业不能参与借贷,也不能通过中介在市场集资。如果是集资,可能已经触碰了法律红线。目前市场上P2P(人人贷)公司发展迅猛,需注意两个要点:一是只能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贷,P2P公司作为独立第三方,仅提供借贷信息;二是必须让出资一方明确知道钱借给了谁,并且有匹配的借款协议,这里面不能有资金池概念,也不能借给公司投资项目。此前,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也曾表示:“P2P网贷有两条不能触碰的底线,一条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另一条是非法集资。”因此,王征宇表示,正规的 P2P 是金融服务创新的尝试,但必须公开透明,而且由借贷双方直接签协议,并加上风险控制手段。

    据一家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资深人士介绍,目前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销售的地产基金需走信托或者券商集合理财产品通道,如果不走这两个渠道,固然可以节省不菲的费用,但是如何结算和返还回报,谁来负责清算和监管,这等于是一笔糊涂账。

    业内人士认为:非法广告上的项目如果未经银监会、证监会批准或报备,则有非法集资之嫌,应纳入公安经侦的打击范围。孟群舒

作者:佚名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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