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明年1月重启
借壳上市:条件等同ipo
现金分红:明确所占比例
优先股:开展试点工作
证监会3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根据该《意见》,监管部门对新股发行的审核重在合规性审查,企业价值和风险由投资者和市场自主判断。经审核后,新股何时发、怎么发,将由市场自我约束、自主决定。
《意见》以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宗旨。约束发行人定高价,抑制投资者报高价,遏制股票上市后炒新行为。据悉,意见发布后,需要一个月左右时间进行准备工作,预计到2014年1月,约有50家企业能完成程序并陆续上市。
证监会同日还下发《关于在借壳上市审核中严格执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标准的通知》,明确了借壳上市条件与ipo标准等同,不允许在创业板借壳上市。该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另外,证监会还发布了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指引。对进行利润分配的企业,现金分红所占利润分配中的比例进行了规定。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经股东大会2/3以上代表通过。
因国务院同意开展优先股试点,证监会于昨日发布贯彻落实优先股指导意见,开展试点工作。
本组稿件除署名外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