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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史上曾为内衣立法 女子束胸要罚款(图)

时间:2014-01-02 09:57:40

[摘要]据说中国第一个“吃螃蟹”的女子是电影明星阮玲玉。

上世纪30年代的女伶照片,已呈现出姣好的胸部曲线。

晚清紫洞艇上的歌女旧照,很难说有什么曲线美。

开风气之先

广州民俗嬗变系列三

上世纪二十年代女子内衣束放之争如火如荼

“厅长有见及此,亟思将女子束胸之陋习,严行禁革。拟请由省政府布告,通行遵照,自布告日起,限三个月内,所有全省女子,一律禁止束胸,并通行本省各妇女机关及各县长设法宣传,务期依限禁绝。倘逾限仍有束胸,一经查确,即处以五十元以上之罚金……”这是1927年7月8日《广州民国日报》刊登的《禁止妇女束胸提案》的部分文字,提案者为时任省民政厅厅长、留德博士朱家骅。

朱博士口诛笔伐的对象是当时大行其道的女子内衣—束胸小马甲。他满怀信心,要使束胸陋习在3个月之内销声匿迹。朱博士是否一遂宏愿,暂且不论,但这篇战斗檄文以及由此掀起的轰轰烈烈的“天乳运动”,却在束胸马甲的退场与舶来胸罩的流行之间起了极为关键的作用。全城女子终于不必为了追求“飞机场”的效果而日日受束胸之痛,婀娜多姿的曲线成为新的美丽风向标,并由此解放了她们的身体和心灵。

马甲当道

胸前密纽紧紧扣

作者:佚名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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