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对赌协议大都发生在私募股权投资者与国内的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之间,往往涉及大量股权的转移。据投行的一项分析显示,可能有将近一半的对赌协议,以管理层的失败为结局,更多的股权被迫转让等纠纷因此发生。
实践表明,在引入战略投资者时,附加对赌协议或期权条款并不是能解决一切问题的灵丹妙药,它实质上是一种转移风险的工具,更是一把双刃剑。
对赌的最高境界是双赢,但这几无可能。企业与投资者对赌只会在无形中增加自己的成本,一旦对赌失败,轻则企业倾家荡产进行补偿,重则有可能把企业拱手送与投资者,企业创始人因引进战略投资者后痛失“江山”的例子不胜枚举。没有一个创业者自甘退出历史舞台,如何在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同时牢牢掌控生杀大权,已成为企业家的头号难题。
战略投资者和企业创始人若想保持和谐的合作关系,最为重要的自然是企业业绩的健康发展。因为战略投资者大多是以财务投资为目的,如果投资之后企业经营不善或者有所隐瞒,两者之间的关系会比较复杂,毕竟投资者的目的就是追逐高价退出。本次俏江南的出售纷争,很大一部分可能就是因为企业发展不尽如人意:餐饮行业低迷、市场消费水平下滑,高端连锁企业受到冲击明显;上市一波三折,难以突破扩张的瓶颈;也就难怪原本希望借俏江南上市大赚一笔的鼎晖不愿再等下去。
遗憾的是,在企业进行资本运作时,引入战略投资者常常不可避免。
□王莹(财经评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