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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打着促销价却按原价卖 价格欺诈至少赔500元

时间:2014-03-06 23:17:56

原标题:打着促销价,却按原价卖

明明标着促销价,可是结账时商家仍按原价结账。近日,市民孙小姐和程先生都遇到了类似的情况。记者从市中区工商局获悉,商家行为涉嫌价格欺诈,根据新消法规定,消费者最少可获赔500元。

标价猫腻 促销价10.1元实按15.5元收钱

近日,市民孙小姐在某超市购物时,看到一款促销的泰国大米,原价10.5元/公斤,促销价6.2元/公斤。孙小姐觉得大米质量不错,促销价也很合适,就买了一斤。随后,她又逛到水果区,看到一款原价15.5元/公斤的苹果品质不错,促销价才卖10.1元/公斤,也购买了一斤。

“结账回家后,我翻开购物发票,竟然发现两件商品都按原价结的账。”孙小姐表示,商家摆明了是欺诈消费者。“如果我回家没看发票,吃了哑巴亏都不知道。”

和孙小姐一样,市民程先生也有类似的经历,近日,程先生到某超市购买面包,面包标价是3.6元/个,“当时觉得面包看起来挺好吃,价格也算便宜。”可是,程先生结算后发现,这个面包实收了4.6元。

“说是明码标价,却不按标价出售,这不是欺骗消费者嘛!”程先生遂向市中区消费者协会进行了投诉。

消协协调 消费者获500元赔偿

据市中区消协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调查,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超市标示了促销价格,却没有按照促销价格结账。“我们分别向两家超市进行核实,其中一家超市称是工作人员没来得及更新系统价格表,另一个超市则表示价格调整,标价没来得及改。”

“消费者要求超市退还差价并且给予补偿,但是两家超市只愿意退还差价,并不同意给予补偿。”消协工作人员表示。

“虽然超市不同意补偿,但是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价格欺诈行为有明确的规定。”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赔不赔偿并不是商家决定的,如果事实确凿,商家就应当按照新消法的规定,给消费者相应的赔偿。

经协调,两位消费者均获得了500元的赔偿。

价格欺诈 最少赔偿500元

“今后,消费者遇到价格欺诈的,即使差价再小,也可以获得最少500元的赔偿金。”市中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新消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法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新消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本报记者 任磊磊)

作者:佚名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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