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还记得前一段时间《半岛都市报》上发表了一条叫:"青岛杰盛置业有限公司关于违法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声明"的新闻吗?
内容原文
我平台也就该事件与薛女士进行过沟通了解,仔细阅读登报声明的内容可以发现:青岛杰盛置业有限公司薛某的法人身份被李某用违法手段篡改,事件目前正在调查中,相信最后法律一定会还薛女士一个公道。
在此,想要提醒广大群众的是:李某这种非法变更企业法人的行为,工商局查明后,会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进行处罚,责令公司改正或者撤销此次公司变更登记。同时李某也会面临法律责任,所以在此期间与李某签订的合同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正如登报声明上所说,青岛杰盛置业有限公司所开发的适园雅居项目属于违法建筑处置项目,剩余少量房源虽未签约却涉嫌众多原购房人,正在协商解决中,所以请广大群众擦亮眼睛在此期间不要与违法取得公司印章证件的第三人签订合同,谨防上当!
同时,大家应该也还记得李某身上有巨大负债,公司一旦由负债累累之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之后,公司资产将难免变成其偿还个人债务的工具,股东利益也将会遭受巨大损失。如果她利用非法取得的证照印件进行融资担保用于偿还她的个人负债属于诈骗!那些在此期间与杰盛置业有经济往来的公司请仔细甄别,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其实去网上搜索伪造公司公章证件进行欺诈被判刑的案例有很多,也借此提醒各位企业的老总们注意:企业的印模(包括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章等)均犹如个人的身份证一样重要。
经验提醒:假如,企业发现印模被私刻时,第一时间要采取措施是报警,(在私刻他人公章的嫌疑人还没有失踪前,公安的介入,可为自己往后的自证保存有利的证据)。另外,日常中企业真实、保管使用的印章均需向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印章发生丢失,应及时到相关行政部门进行丢失报备,日常经营发生的合同及票据要妥善建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