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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降温 过户避税瞩目(深阅读)(2)

时间:2013-04-11 09:13:40

  警惕交易灰色空间

  有人试探装修发票抵扣总房款,以此避税

  南京市区我爱我家房产中介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大多数房东都没有找到证明房屋原值的发票、收据等,基本上目前还是以全额1%交税的情况为主。

  尽管如此,在挂出的售房信息上,“满五年”、“唯一”等介绍还是被醒目地标注了出来。中介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如果要买房还是趁早吧,现在也不晚,谁知道后面会怎么样。”

  “‘国五条’出台前期,买房双方对政策心里没有底,已经有买卖意向的人群加速了交易,家庭成员之间的过户增多,所以才出现了那段时间数量的激增。”南京市住建委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副处长蒋玉萍解释说。

  记者在天津市中心城区和平区、河西区的一些房屋中介门市部采访时,一位中介告诉记者,“大家都在等待中,主要是不知道征税的尺度严不严。如果想避税,可能还真需要买房的和卖房的都去想想办法。”但具体的“办法”这位中介并未明说,只是表示“可以开一些装修发票抵扣总房款,实在不行像离婚、抵债、诉讼这些办法都可以。”

  北京一位中介工作人员透露,规定中提到,计算房屋原值时,装修费用、契税等税费都计入在内。因此可以通过找发票补回交易差价交税的“损失”。这位中介说,在北京市地税局公布的征税细则中,虽然对商品房规定了装修价款不得高于房屋原价10%的规定,却没有规定装修日期,这也提供了找关系开发票避税的可能。

  针对这些情况,业内人士建议有关部门应尽快对计算房屋原值等有关规定细化明确。

  虚假诉讼没法过户

  一些人错误认为通过法院判决办理过户手续可以降低税费

  在北京,丰台区人民法院近日受理了该市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该案原告北京籍单身人士李某今年1月底购买了自己的第二套住房,但支付定金和首付款后,却遭遇卖房人拒绝办理过户及网签手续,导致3月“国五条”细则出台后,失去买房资格。为此,李某将卖房人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买房合同,返还已经支付的28万元首付款,并双倍返还4万元定金。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丰台法院调研分析,受“国五条”及其细则出台影响,二手房买卖中双方急于过户、规避政策、弄虚作假三种心理引发此类案件激增。其中弄虚作假心理尤其值得警惕,一些人错误认为通过法院判决办理过户手续可以降低税费,买卖双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证据、事实均无异议,只要求法院尽快判决办理过户手续,造成一部分案件存在虚假诉讼的成分。

  法院人士提醒消费者,这种以被诉方直接同意给付或对给付凭证直接承认等方式逃税的做法是典型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违法行为,非常容易被发现,属于目前各级法院重点打击的“虚假诉讼”,一旦被发现核实,相关当事人不但不能实现其非法目的,而且还可能受到相应的民事制裁甚至受到刑事处罚。 

作者:佚名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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