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表示,在基金公司股东或因现实利益、或因未认识到专业人才持股意义的环境下,窦玉明如果能获得股权激励,可能对其他公司股东产生触动。特别是中欧基金如果在窦玉明带领下能实现跨越式发展,进而给股东带来良好的利润回报,将更能起到示范作用,其“鲶鱼效应”将促使更多公司股东释放股权给基金公司管理人。窦玉明的尝试即使未能产生明显的化学反应,也可为后来者提供借鉴。余喆 标签:窦玉明 富国 基金 股权 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