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比特币适用于那些愿意为使用比特币额外付钱的支持者们,或者是希望在信用卡支付无法实现的区域做生意的人。可实际上许多无法使用信用卡的交易——比如赌博、毒品和勒索(crypto-extortion)——都是违法的。在这些情况里,使用比特币这样一种有永久纪录的可追踪货币真的是好主意吗?我觉得不是(最近被逮捕的“hitman”也要问问自己这个问题)。
就比特币整个的体量来说,还太小:只有大约 100 亿美元,从金融上来看几乎无关紧要。
虽然比特币在设计上的确有重要且有价值的东西,但是这种货币本身因其浮动性及与生俱来的不可逆性,终将导致其消失在历史的尘埃中。
(本文作者尼古拉斯 威唯尔系伯克利国际计算机科学协会的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