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指出,仍有少数领导干部无视规定,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这是党的纪律绝不允许的。
通报要求,要令行禁止,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意义,坚决克服等待观望、“避风头”等心理,进一步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真正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一级带一级,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通报强调,要以严格的制度和严明的纪律,督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改进作风。要加大惩戒力度,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手段,不仅要严肃追究直接人员的责任,而且要依据规定对有关领导进行问责,同时经济上予以退赔。要针对存在突出问题,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强化建章立制,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6起典型问题]
●琼中县财政局局长用公款宴请个人朋友等,被免去党内和行政职务,由本人上缴招待费用
●珠海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借召开银企合作交流座谈会之机用公款大吃大喝,总经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职务,责令参会者自负超标费用
●白河县县委书记违规借用越野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责任人受到追究
●无锡市无锡新区鸿山街道组织80余名干部赴厦门召开务虚会,参观景区,街道党工委书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责令参会人员全额承担外出费用
●赤壁市地税局“两节”期间乱发物资补助,局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过处分,相关责任人受到追究,所发物资补助已全部清退
●上饶县清水乡前汪村利用村委会新办公场所搬迁之机,大摆宴席,清水乡党委书记、乡长被免职处理,前汪村党支部书记受到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