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价格战,出版人刘明清表示这对出版商影响也很大,网店或地面店打折最终都是挤压上游利润,“现在我们的书销量可能增多,但利润并没有增加,就是因为发货折扣降低了。”但他却并不认同图书价格立法,认为其违反自由的市场经济,“价格必须由市场来决定,我们反对不正当竞争,但这要依靠行业的约束和自律,而不能由政府干预。”刘明清认为只有垄断产业的价格才需要政府管理,而在图书中只有教材也算是垄断产品。
对此,程三国认为图书不仅是商品,也是文化产品,其价值并不单纯体现在价格上。“如果定价销售,整个出版业就不是围绕折扣来转,出版商会在内容和后续推荐上下更多工夫,读者的购书渠道也不会只局限于大卖场和网络书店,他们也会去街边的小店。如此全产业链就会进入良性循环。”
■ 他山之石
法国 1981年颁布的图书定价法规定,实行统一书价,禁止图书随意打折,电子书也不例外。得益于此,法国众多独立书店稳定地生存下来,法国图书的提价速度也远低于通货膨胀率。
德国 德国的图书定价销售体系始于1888年,其定价传统曾受到欧盟的质疑认为其有触犯反垄断法之嫌。为此德国同欧盟展开了交锋,德国强调书籍作为文化载体,是科学普及、文化教育、传播知识和提高审美的工具。这番交锋最终以德国胜出告终。2002年,德国通过法律将定价销售合法化,所有出版社和书店必须遵从,违者将被最多罚款6000欧元。 (见习记者 江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