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4买了3个月,维修要收费?维修点:这是“官翻机”不能免费保修
常州一市民今年1月初在当地通讯市场购买了一部iphone4手机,但是今年3月份,手机变得无法正常使用。去“苹果”特约维修中心修,结果被告知机器是“官翻机”,去年8月就被激活,无法“免费保修”。消费者不得已找消协寻求帮助。这件本来普通的消费者投诉,却再次把苹果手机的维保问题提上台面:这种大家陌生的“官翻机”到底是什么概念?为何不给保修? 通讯员 钟工宣 扬子晚报记者 张斌
维修怪事>>>
保修期内的“苹果”不保修 理由是消费者买的是“官翻机”
常州龚女士的儿子于今年1月初在当地邮电路的某通讯市场摊位上购买了一部iphone4手机,总共花费2800元,有购买凭证。但是到了今年3月份,手机总出现黑屏情况,并且慢慢演变为无法开机正常使用。于是龚女士来到常州“苹果”特约维修中心,经工作人员确认,手机曾被拆机过并且激活码并非今年1月初,而是2012年8月份,因此无法保修。
龚女士就纳闷了:“官翻机到底是什么手机,这么牛,可以不按照三包政策来?即便是2012年8月份激活,机器保修一年也要到2013年8月,凭什么不修?”
为了讨个说法,龚女士就先找到商家,但是沟通无果。商家就认为,手机坏是人为造成的,商家可以免责。无奈之下,龚女士于4月11日将事情投诉到了常州市钟楼区消费者协会。属地荷花池工商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联系到了销售商张先生。
根据《消法》第八条规定,经过该所工作人员会同双方多次协商,最后销售方同意将手机送至专业的检测中心检测,以认定屏幕问题的责任主体,并且由销售方支付相应的检测费用。同时,销售方主动向龚女士道歉,并表示只要检测出非人为损坏,一定让“苹果”售后给客户一个满意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