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葛兰素史克的商业贿赂案后,又一家跨国药企在华陷入“行贿门”。近日,代号为“培根”的爆料人举报世界医药巨头法国赛诺菲公司,向79家医院的503位医生,借“研究经费”名义,支付约169万元的费用,引起舆论强烈关注。
赛诺菲对此表示,新药上市后的临床监测试验在全球被普遍采用,给医生支付劳动报酬属于正常范围。多数博友认为,赛诺菲事件暴露出我国医药领域的制度漏洞,应该明确界定商业贿赂的表现形式、当事人主体,为法律惩处贿赂行为厘清界线,全方位预防医药领域商业贿赂,同时要加大对行贿受贿查处力度。
变相回扣花样百出
赛诺菲“行贿门”到底属于研究经费范畴还是商业贿赂“回扣”,引来争议。多数博友认为,所谓“研究经费”实质上就是“回扣”的漂白。
业内人士称,医药界收受变相回扣的情况已是行业积弊。以赛诺菲所说的“上市后临床监测”为例,如果参与临床试验的医生根本没有履行所谓病例观察研究的职责,只是“填单子、报名额”,就涉嫌变相收受回扣。
博友“xi”指出,药品回扣分配比例大约为,医生30%-35%,药房人员1%-3%。药房库房人员、财务回款人员都有,但比例不高。院领导、药房领导则另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