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路面没有大货车制动痕迹,说明案发过程中大货车未采取任何制措施。
司机受雇仅十天超载150%
据警方初步调查,肇事司机名叫王文革,哈市阿城区人,受雇于肇事车辆黑ae6595号(黄牌)自卸翻斗车主仅十天时间,案发时正从阿城拉运石料去肇东市五站,案发过程中同时存在严重超载、超速行驶、闯红灯、不服从交警取缔、非法改装车辆等多项严重交通违法违法,为逃避交警处罚引发事故。
经警方检测,该车核定载重15.67吨,实载40吨,超载达到了150%以上。同时,该车为了防止超载拉运情况下出现轮胎爆死、爆胎而故意延长制动距离,违规更改了制动系统。案发时,该车车速超过80公里/小时(限速60公里/小时)。